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述要
体。
此说明有证有取,皆是我相。因为于一法界中,无能证取所证取之分别也。
百骸调适,勿忘我身。
百骸调适之时,不计有我身也。忽忘我身,忘与‘亡’字同义,无也。
四支弦缓,摄养乖方。
四支者,四肢也。弦缓,如琴弦之失调,故曰摄养乖方。
微加针艾,则知有我。
艾者艾草,灼艾草以治病曰灸。故针艾者,针灸也。无病时忽忘我体,有病时微加针灸,方知有我。
是故证取,方现我体。
证取时即是我相,犹针艾时,方知有我。
善男子。其心乃至证于如来毕竟了知清净涅槃皆是我相。
如来毕竟了知者,无上菩提也。清净涅槃者,佛究竟涅槃也。若众生心执著证于如来无上菩提究竟涅槃,皆是我相。因为无上菩提究竟涅槃,不可得也。何以故?一切法缘起性空,即此空性,假名菩提涅槃。故菩提涅槃,即无所得也。凡有所得,皆是我相。
善男子。云何人相。谓诸众生心悟证者。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复认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过一切证者悉为人相。善男子。其心乃至圆悟涅槃俱是我者。心存少悟备殚证理皆名人相。
云何人相?谓诸众生,心悟证者。
所谓人相者,即众生心有所悟证之理境。有所悟证,即是分别。能分别是我相,所分别是人相。
悟有我者,不复认我。
‘我者’,即我所也。有所悟证,皆是我所。于我所而生憎爱,由憎爱造业受苦。受苦者,还是‘我’也。但以悟有我所,憎爱心生,随境而转,所以不复认‘我’矣。此说明人相者,即我所也。
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过一切证者,悉为人相。
‘悟’,是取著于外境。众生不如实知真是自己本来面目,于是分别我所,取著我所,虚妄随我所而转。心随我所而转,不复认我。故所悟之我所非我,能悟之心随我所转,其道理亦是同样的。因为执著于‘悟’,心随境转,已超过一切能证者。因为能证者,随我所转故。这些皆为人相。
善男子!其心乃至圆悟涅槃,俱是我者。
圆悟,莫作圆满觉悟解。真正圆满觉悟,便无分别执著,与取著人相截然不同。此地所谓圆悟者,是迷人自以为彻悟涅槃,皆是我所也。我者即是我所。
心存少悟,备殚证理,皆名人相。
最后结论说,只要心中少有取著悟的想法,只要自以为备殚证理,皆是我所,皆名人相。
备殚证理者,自以为完全证悟其理境,皆是我所,皆名人相。
总而言之,人相者我所也。若人执著我,便是我相。执著我所,便是人相。
善男子。云何众生相。谓诸众生心自证悟所不及者。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众生。则知彼人说众生者非我非彼。云何非我我是众生则非是我。云何非彼我是众生非彼我故。善男子。但诸众生了证了悟皆为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众生相。
我们已经知道,以上所说我相人相,是我我所执。而我我所执,总名为人我执。今众生相,是法我执。法者色受想行识五阴也,鸠摩罗什大师译五阴为五众。故众生相者法执也。
云何众生相?谓诸众生心自证悟所不及者。
众生心自证是我相,心自悟是人相。我相是我,人相是我所,我我所不能及者是法相。
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众生,则知彼人说众生者,非我非彼。
我是众生者,谓我是五众所生也。此人有三重妄执,第一执有五众其法,不知五阴皆空。第二于五众中,复执有我。第三于我复执有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