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风水与罗盘
专执生死败绝之说,推断多误矣。任氏曰:阴阳顺逆之说,其理出《洛书》,流行之用,不过阳主聚,以进为退,阴主散,以退为进。
若论命理,则不专以顺逆为凭,须观日主之衰旺,察生时之浅深,究四柱之用神,以论吉凶,则了然矣。
至于长生沐浴等名,乃假借形容之辞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之初生而沐浴以去垢也;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旺,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有收藏,犹人之埋于土也;绝者,前之气绝而后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胎也;养者,如人之养母腹也,自是而复长生,循环无端矣。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
时说谓投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古法只有四长生,从无子、午、卯、酉为阴长生之说。
水生木,申为天关,亥为天门,天一生水,即生生不息,故木皆生在亥。
木死午为火旺之地,木至午发泄已尽,故木皆死在午。言木而余可类推矣。
夫五阳育于生方,盛于本方,弊于泄方,尽于克方,于理为顺;五阴生于泄方,死于生方,于理为背。
即曲为之说,而子午之地,终无产金产木之道;寅亥之地,终无灭火灭木之道。
古人取格,丁遇酉以财论,乙遇午、己遇酉、辛遇子、癸遇卯,以食神泄气论,俱不以生论。
乙遇亥、癸遇申以印论,倶不以死论。即己遇寅岁之丙火,辛遇巳藏之戊土,亦以印论,不以死论。
由此观之,阴阳同生同死可知也,若执定阴阳顺逆,而以阳生阴死,阴生阳死论命,则大谬矣。
故《知命章》中
“顺逆之机须理会”,正为此也。"任氏所论,不为无理,就是在参看日主和局中各天干的旺衰时,不能按阴阳十二宫,而应按五行在月令的生旺墓绝来判断。
但任氏的观点则有矫枉过正之嫌,其实看命局五行的旺衰,除了五行之形(或称质)之外,还有五行之气.光看形而不看气,失之偏颇,没有得命理真髓.这点在沈孝瞻的《子平真诠》中则有精彩的论述:“阳主聚,以进为退,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等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己收藏饱足,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是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可惜今人读书,不求甚解,望文生义.眼睛只盯在他紧接着论述到的五行生旺墓绝的一段内容,当代竟然有命理学家在自己的书中,错把他当作赞同任氏的观点,沈氏泉下有知,何其之冤!
到了当代易学界,以任铁樵的观点为圣经,以为任氏的注解就是<滴天髓>的本意,几乎异口同声的赞同任氏观点,否定了古人的阴阳十二宫,这不足为怪,因为当代易学界,多半是从书中学命理,少有得到传承的,再加上人心浮躁,不能潜心学问,急于成名成家,能借着否定古人,抬高自己,无不争先恐后.到了x派命理一出,笑傲江湖,连十二宫都干脆弃之不用,一律论生克,甚而至有未戌一律脆金,丑辰一律助水之说,那就更不足论了.其实阴阳十二宫,除了沈孝瞻讲的"气"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