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边境风云
兵团,这种实力确实难以想象。
光从这一点,你就能想象出这位北地的冰原狼公爵,究竟花了多大的代价,才组建成那支令无数敌人胆寒的二十万狼骑兵军团,更何况还有一支全部以二级黑鳞马为坐骑的六万黑风狼骑兵,和一支以二级白鳞马为坐骑的四万弓骑兵军团。
亚特兰斯帝国西境的北地和南地,可并不像其他的地区那样,分封有数量不一的贵族单独领兵镇守。整个北地,只有一个冰原狼家族,连效忠的十几个军团长,也只占据着很小的一块封地,这倒不是公爵小气,整个北方地区两省的庞大地域本就他的公爵领,他若是想分封出去,凭着那十几位军官的军功,他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只需要写上十几篇罗里吧嗦的汇报,作为帝国公爵,这种不过分的要求很容易被首相接纳,而且说不定行政部还会很感激你的慷慨,感谢你帮他们省下了十几块帝国领地的拥有权之类的。但这有什么用?既然封地还是在边地,照样要驻守边境线。
究其原因,还是一个家族的凝聚力,使得效忠它的人们甘愿聚集在一起,况且这位公爵根本没什么架子,深受手下爱戴,反正只要有吃有穿有嫖,干嘛要脱离出去?
因此,十几个军团组成的30多万狼骑兵集团军,物资供应就落在整个公爵领头上。
而一支数量超过30万人的骑军,它背后的配套设施系统,也不容小觑。
这样的骑兵军团,鳞马坐骑跟身上甲士的数量,可不是单纯的一比一这么简单,按照兵种不同,分工不同,具体任务不同,整个北地的战马大约为甲士的一点五倍,这么多的战马,每年消耗的粮草就不是个小数目,再加上马鞍,链子甲,马蹄,魔晶等等一些消耗性物资,光是坐骑的消耗,就达到一个惊人的数目。
那么还有马上的甲士呢?连人带马这才叫做骑兵,他们身上穿的各种甲:皮甲,铁甲,锁子甲,重甲等,他们佩戴的各种武器,弓,斧,枪,刀,剑,匕等,包括每年对它们的维护物资和材料,都是一笔开销。
更不用说训练甲士所花费的巨量财货了,从选拔,训练,淘汰,练兵,成军,这一系列的流程中,就有无数的金币在哗哗地流动。
所以才有这么两支精锐中的精锐队伍,据守在北地边境线上,只是这区区的六万黑风狼骑,和四万的布鲁亚弓骑兵,就让那些野蛮人,精灵和兽人不敢轻易南下,由此可见这两支军团的战力了。
雪狼堡内,62岁的公爵一脸愧疚地望着疤脸男和女骑士,悲伤地说道:“哥顿,嘟嘟,你们的妹妹露娜,已经死了!”
万首城的巨大桥梁再次被放下,从城内依次走出两支不同颜色的军队,却没有辎重马车,这两支军队整整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完全通过这个巨大的桥梁。
初夏的北风吹过霜白色的土地,黄锈石瞬间就像被蒸熟了的糕点,从它们的间隔中飞腾起一阵阵烟雾似的细沙,飘到铁炉堡外的白桦林。
玛德无聊地将手搭在黑金床弩上,正感受着温热的北风和快要落下的暖阳,一股死老鼠味突然就冲进他的鼻孔,那张原本巴适的脸顿时就皱成他的卵蛋皮一样难看。
“狗日的!”,玛德骂了这句话,屏住了他的呼吸。
玛德年轻的时候原本是一名木匠,但这个职业对于他来讲过于枯燥了,在镇长上呆了几年的时间,恰巧就碰到了那位格温德琳女伯爵,招收对木头有着浓厚兴趣的年轻人。
说实话,玛德对这句话一点都不感冒,他对木头有个卵的兴趣!做木匠只不过是生活所迫而已,不做连饭都没得吃,他的父母就是被饿死的,年幼的玛德将尸体埋在了镇外的荒地里,他看着两具尸体的惨样,心里是一点也不想有这种死法,这才不得不偷学了木匠的手艺,这不,攒够了钱的玛德已经计划跟父母告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