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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迁胡入幽
。是勋对此提出两点建议:其一,择其长帅治之,由其长帅面对郡县,而不另委汉官;其二,析而分之,不使任何一部有坐大的机会。

    胡人入塞归附,往往受汉官欺凌,就此酿成暴乱——延绵几乎整个东汉朝的羌乱,其重要来源便在于此。所以是勋建议,胡人的事情就让胡人自己去管,郡县官员只要负责收取额定赋税,调解各部矛盾,以及防止他们造反和抢掠便可,管得多了,反易生乱。但同时,还要把各部分别安置,任何一名渠帅,所统部众都不可超过千户,则既可以避免任何一部很快壮大起来为中国之患,又可以加深他们内部的矛盾,从而“以夷制夷”。

    当然啦,后来历朝历代对于内迁胡人,也大多是这么干的,政策本身没有太大问题,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往往错漏百出——比方说扶持某家以对抗别家,结果反倒使这某家坐大——那也不是是勋所能够预见和解决得了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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