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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者做成羊毛袄子也行……”

    老太爷摸着胡子说道:“那得让人去剿山……起码要种上两到三个山头的猪草,还要养羊的话,两三个山头的草怕是还不够……”

    村长,“那怕是收完谷子就得忙开荒的事了,光是开荒几个山头,也得费上两个月,正好做到过年……”

    白正乾对村长说道:“开荒的事儿我在村里盯着,如今我腰不好不能走动,买种猪、买羊崽儿的事儿还得靠你。另外,你也别等县城火车城站国营饭店的答复了,等他们打完谷子,你就拿着炖肉香草上附近这几个县、还有市里的国营饭店去推销一下……记着,咱不卖炖肉香草,只卖生猪!而且还得搭上姜葱蒜……”

    老太爷也说道:“那炖肉香草啊,到了咱们这几个人的嘴边,就打止了哈!就放在正乾家的菜园子里种,就是咱村里人……咱也不告诉!万一被其他人知道了,抢了咱们的活路就不好了!”

    众人连连点头。

    这地,背着奶娃娃的谈凤蕙在远处喊桃桃过去帮忙。

    桃桃蹦蹦跳跳地跑了。

    生产队里养了二十几头猪,女孩子们要把猪草洗净,剁碎一点拿去煮熟,抬到猪圈里去喂猪。

    再有两个月生猪就要出栏了,所以生产队要求妇女们将一天只喂两次猪,改为一天喂三次,争取让生猪出栏的时候多长点儿膘。

    桃桃和村里的小姐妹们一块儿干活,正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

    颜娜倩不知何时凑了过来,看似不经意地问道:“桃桃,这几天……你和宋秩去城里了?就你俩吗啊?怎么……偏就你俩去了城里呢?你们进城以后住哪儿啊?”

    这几天,颜娜倩心急如焚。

    得知按照剧情线,她将在不久之后与宋秩结婚以后,颜娜倩就不得不关注起了这个男人。

    宋秩生得容貌俊美、身材又高又瘦。

    平时他穿着白衬衣的样子,儒雅而又清冷;打铁的时候他会除下外衣,露出麦色的肌肤,精致的锁骨和肌肉贲张的手臂,有时他正好除衣,还能看到他腹部那结成八块的腹肌……

    这教颜娜倩无端端心生欢喜——这样的男人放到现代,光是凭脸、凭他的身材,就能成为娱乐圈顶流!

    颜娜倩无比垂涎。

    她心想,干嘛要和宋秩形婚呢?瞧他那浑身的肌肉、还有他那劲瘦有力的公狗腰……只要她和他一结婚,她肯定要天天睡他的,真是想想都觉得性|福!

    所以颜娜倩急于想要扳正剧情。

    ——到时候要到什么时候,宋秩才会她结婚呢?

    在乡下插队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

    颜娜倩不止一次地想,她不是穿书女主吗?按说应该具有女主光环才对,别人穿到六零年代还能吃香的喝辣的,怎么她就要亲自上阵去种田、收谷子呢?

    阳光的暴晒,物资的缺乏,生存条件的艰苦,日复一日重复着简单又重体力的劳动,还吃不饱、睡不好、保息不足……锄头又那么重,水桶死沉死沉的……

    她真的已经受够了!

    但是,宋秩对原身、对现在的颜娜倩,似乎只有无尽的厌恶?

    那这个结婚的剧情要怎么走?

    颜娜倩仔细回忆剧情,想起来在这本她只看过三章的六零三婚女王里,对于她和宋秩的第一段婚姻中,有过一句这样的描写——

    “……为避免关海珊的纠缠,宋秩不得已同意与颜娜倩形式结婚。婚前,两人订下协议:一,宋秩给颜娜倩一百块钱。二,如果宋秩有机会回城,必须带颜娜倩一同回城。三,回城后两人和平离婚,并且要先写下离婚协议。婚后,两人各住各的、各吃各的,根本形同陌路……”

    看看!

    宋秩之所以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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