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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东海城
他就是来自烈山大陆,为了逃避追杀,才被阿姆带到九黎,而日炎族,他好像隐隐有听说过。

    追狼正在脑海中搜索着日炎族,就听到那家伙唠唠叨叨道:「唔,我现在特别苦恼,就在几天前,我在雾霭森林探险,不小心把空间戒指给弄丢了,现在身无分文,只能依靠给人领路赚取一点点灵玉……」

    「你们看我这么可怜,就帮帮我吧!」说着,他拼命眨巴着眼睛,显得特别的无辜无害。

    这话仙灵半分都不信,这少年有手有脚,实力也不低,随随便便去捕杀一头海兽拿去卖,也比腆着脸给人领路强。很明显,他就是有预谋的冲着他们来的。

    但她并没有在他身上感觉到妖蛊的气息,也没有感觉到半分的恶意。想了想,于是她问道:「你去过雾霭森林?」

    少年问一句答十句:「可不是吗?我说过了,我是冒险者,就喜欢惊险刺激的地方,而雾霭森林被称之为东黎的生命之岛,我能不去闯闯吗?」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又嘟囔道:「不过最近雾霭森林不大太平,里面疯兽扎堆,人族还和一群精灵打起来了,特别危险,很多进去探险的冒险者都被迫退了回来。」

    仙灵点点头:「行吧,我们雇佣你了。」

    「阿灵!」追狼有点不赞同,他已经想起来了,日炎族是烈山大陆最古老的氏族之一,他们信奉金乌,是太阳之子,不可能会吃不起饭。

    「他实在太可怜了,还是给他一个赚灵玉的机会吧!」仙灵对追狼使了个眼色,于是追狼闭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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