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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天志(3)
”【原文】故子墨子言曰:是蕡[1]我者同,是岂有以异是蕡黑白、甘苦之辩者哉?

    今有人于此,少而示之黑,谓之黑;多示之黑,谓白。必曰:‘吾目乱,不知黑白之别’今有人于此,能少尝之甘,谓甘;多尝,谓苦。

    必曰:吾口乱,不知其甘苦之味。今王公大人之政也,或杀人,其国家禁之,此蚤越[2]有能多杀其邻国之人,因以为文义。

    此岂有异临蕡黑白甘苦之别者哉?故子墨子置天之以为仪法。非独子墨子以天之志为法也,于先王之书《大夏》之道之然:“帝谓文王,予怀明德,毋大声以色,毋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此诰[3]文王之以天志为法也,而顺帝之则也。

    且今天士君子,中实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者,当天之志而不可不考察也。

    天之志者,义之经也。【注释】[1]蕡:“紊”之假借字,乱。

    “我”为

    “义”字之误。[2]蚤越:当为

    “斧钺”。[3]诰:为

    “语”字之误。【译文】所以墨子说道:“这是混乱义的做法。那么做法跟混淆黑白、不辨甘苦,有什么不同的吗?假如现在这里有一个人,给他少许黑色,他说是黑的,多给他黑色的,他却说是白色的,结果他必然会说:‘我的眼睛昏乱,不辨黑白,’假如现在这里有一个人,给他少许尝点甜味,他说是甜的;给他多尝些苦的味道。现在的王公大人施政,若有人杀人,他的国家必然禁止。如有人拿兵器多多杀掉邻国的人,却说是义。这与混淆黑白、甘苦的做法有什么区别吗?”所以墨子阐明天志,作为法度标准。

    不仅墨子以天志为法度,就是先王的典籍《大夏》《诗·大雅》中这样说过:“上天对文王说:我思念有光明德行的人,他不显露声色,也不崇尚与变革,不炫耀智巧自作聪明,而是顺从上天的法则”。

    这是告诫周文王以天志为法度,顺从天帝的法则。所以当今天下的士大夫、君子们,如果内心确实希望实行仁义,追求做上层人士,在上希望符合圣王之道,在下希望符合国家百姓的利益,对天志就不可不详考察。

    天的意志,就是

    “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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