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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征服
重新变成了红玫瑰。

    坚韧而美丽的大不列颠国王,手持石中剑,身形快速黯淡,因为所谓圣杯战争,本质就是御主操纵从者进行对决,进而活下来的那一方,获得圣杯。

    当御主死亡时,从者也会随之失去魔力源而消亡……

    “可惜了。”陆离叹息。

    亚瑟王是位值得尊敬的英灵,奈何她没有遇到好御主,并不幸运,战争才打响,尚未释放誓约胜利之剑这个至强宝具,就被淘汰出局。

    比狂战士、枪兵都快。

    当然,这两个被陆离视作研究对象的英灵,经过试探以后,被发现并无太大价值以后,也迎来了最终审判。

    青铜剑匣上,一行古篆闪动。

    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至强炼金领域——罪与罚激发。

    ​‍­色‍­​欲­‌‎斩断了枪兵的膝盖骨、饕餮斩开头部,懒惰穿透胸膛。

    傲慢和妒忌将兰斯洛特钉在地上,暴怒切开胸腔。

    贪婪无处可去,发出一阵阵咆哮。

    事实上,无论是光之貌,还是湖上骑士,皆非王者,能死在完全解放的青铜炼狱,也算一种尊重了。

    肯尼斯出局。

    间桐雁夜,当场死亡。

    后者作为已经和间桐家决裂的普通人,本不该出现在这次圣杯战争中。

    但为了青梅之女的幸福和命运,与脏砚做了交易,参加第四次圣杯战争,以圣杯作为交换。

    奈何体内虽拥有魔术回路,本身却没有接受过任何魔术训练,被迫将刻印虫放入体内,以生命为代价,获得力量。

    因此,自圣杯战争开始,他的寿命便开始一个月倒计时,可惜间桐雁夜先前的从者狂战士兰斯洛特,跟龙化以后的斩马刀暴怒战斗时,消耗过量魔力,生命直接归零。

    全场皆寂。

    唯有Rider,露出精悍微笑,立于静候多时的布塞法鲁斯,按住腰间的佩剑,沉声道:“恢复吧,我等你重回巅峰。”

    “……”布尔玛。

    借助水晶球看到这一幕的美女科学家,心底一阵无语,却没有任何办法,因为公平的对决,本就无可指责。

    绘梨衣颔首。

    小怪兽又不是永动机,提供陆离发挥的同时,还出手杀了卫宫切嗣这个病态男,确实需要恢复。

    趁此机会。

    自觉承担护法的征服王,看向路灯王金闪闪,询问起他的来历。

    吉尔伽美什未曾隐瞒。

    “英雄王?要不要和我结盟,只要咱俩联手,一定可以直打到星海的尽头!”

    大帝老毛病犯了。

    喜欢招募部众。

    而站在路灯上的英雄王,仿佛听到了天下最好笑的笑话一般,放声大笑起来。

    “你还真是个有趣的家伙,我已经好久没有为一介匹夫的妄言而如此开怀大笑了。”

    虽在笑,但那冷酷的杀气却丝毫没有减弱。

    于这位金色的王者而言,杀意和愉悦基本上是同义的,即便认可陆离这个青铜与火之王,还是转头认真说道:

    “世间也不需要两个王,我等你们对决以后,会狩猎胜者。”

    眼见自己突发奇想的提议被对方拒绝,征服王并没有表现出失望,只是静静地点点头道:

    “孤高的王道吗?原来如此,等征服青铜与火之王,伱那坚定的生存方式,就由我来斗胆挑战吧。”

    “很好,接下来,两位就尽情展现自己吧,都是值得我亲自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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