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户口”就来报废,贱价处理这车,然后在它的“户口”下换上进口高级车。所以近日报载,中央雷厉风行,要干部们在自律中把不按规定乘车作为相当重要的一个过失来检查。
这是听说的。看到的也有。去年随政协委员们到一个小县考察。县里合资企业发展很快,成绩显著,被视为成功典型。参观完与当地领导座谈,主人请一位欧洲裔委员发言,那位白肤蓝眼的中籍洋人用流利的普通话说:“我不想光说好话,怕你们不爱听!”主人当然表示欢迎批评。那位委员问:“你知道在外国什么样的人才坐那种车吗?大亨!资本家!一般人坐不起。厂里的工人干的是外国人不干的脏活累活,拿的是人家几十分之一的工钱,你们县是才奔小康,一个厂长就坐这样的车?我在外方代表面前替我们中国人不好意思!”在座的无不为这位爱国的同志感动!
前些天报上公布了各级干部用车的排气量标准。我不懂3.0、2.5等排气量实际的含义。猜想数字越大载重能力可能越强,载重能力大就标明坐车人有分量,便有人打肿脸充胖子,轻载搭重车。
细想一下,这倒是古已有之的现象。中国有皇帝的时候,皇上家里人谁乘什么车,当官的那一级官员乘什么轿,都有法律规定。不按标准乘用就叫“违制”,违制是要治罪的,这也不是中国独有,外国也照样。我在德国曾看见拿破仑1812年从莫斯科城下逃跑时乘的那辆马车,不仅豪华舒适,车上还带有厕所。洋朋友说这是皇帝才有的马车!只是拿破仑嫌马车跑得慢,怕被俄罗斯兵追上,才扔了它骑马逃走了。这辆马车就成了展览品。
中央在认真检查处理坐车中的不正之风,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尽管普通老百姓在“行”上的难题是另一些。
普通人出门都乘公共交通工具。旅客花钱乘车、乘船是购买交通工具的使用权和交通行业的服务权。按道理说旅客一买了票就取得了暂时主人的身份,而管理、服务人员则是受雇于旅客。但在旧社会,许多事是不讲道理的。操纵交通工具的大权在业主手里,乘不乘在你,走不走、怎么走在他。旅客处于被动地位。欺压旅客成为常事,所以旧中国有一句谚语:“车船店脚衙,无罪也该杀”。
新中国成立,换了制度。我国交通事业完全以为人民服务目的,工作人员都无私奉献。铁路加了许多条,公路扩展了许多里。民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连普通劳动人民也能空中旅行,用老北京的话说叫“老妈坐飞机,抖起来了”!中国人的“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不过,若拿树来作比方,光是“根本”变化,树梢上缺枝少叶,怕是不好乘凉的。我们这棵“行”的大树,枝枝节节大部分都好。只是还有“个别”,缺枝少叶的地方。虽然只是“个别”,可就够老百姓喝一壶的。
前两天单位有两位领导从南边回京,启程时是请当地机关从火车站买的软卧车票。到北京一出站,被查出票是假的!不仅被罚款,而且受了顿教训。虽然买票的钱被罚的钱全由国家报销,公家罚公家,互通有无。但叫人想不明白:凭手续,拿证明由办事机关从车站买来的票都假,此地车站买票到彼地车站挨罚,这错误叫乘客怎么改正法呢?
去年到老挝访问,同行的是两位某省老作家,都是鹤发童颜的老人了。不知什么原因,其候机室与别的国际航线不同,是在楼下一处小厅中。连水也无处喝。这也没什么,大家说闲话解闷就是,我就利用这时间跟大家谈有关出访事项。正谈到要维护国家尊严的问题,忽然一位比我儿辈还年轻的工作人员厉声喊道:“别聊了,到楼上找人去!”我奇怪地问:“我们的人都在这儿,去找谁?”他说:“你们的人齐就行了?还有别人呢?去,到楼上喊一下,把坐这班飞机的旅客都招呼下来,我要清点人数”!一刹那间我真以为又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