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沈见青李遇泽 本章:第2章

    刚放好行李,门就被敲响了。

    我推开门,是脸色通红的温聆玉。她留着齐刘海,眼睛很大很亮,让她显得很精致,像个瓷娃娃。或许是因为个头不高,刚到我下巴,所以她与我说话的时候总抬着眼睛,像个无辜又可怜巴巴的兔子。

    “他们让我来问你,要不要一起出去逛逛。都是第一次来,可以先熟悉一下地形,也当是放松身心,还可以带着相机拍点素材。”

    我的头还有点晕,但我想这并不妨碍什么。我也不想第一天进苗寨来就倒头睡大觉,便欣然同意了他们的提议。

    我们一行四人,很快就加入了旅游的大军中。

    第3章

    游方结友

    苗寨里商业化的气息确实很严重。

    几乎随处都是卖小饰品的商铺和小摊,还有不少所谓的特产店,但里面的“特产”都是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并不稀奇。

    穿着苗服的女孩儿,我也不能区分她们是真的苗女,还是些穿着苗服拍摄纪念照的游客。

    我们顺着寨子的青石板路,漫无目的地走着。我之前在房间里推窗眺望的时候就发现了,苗寨里的青石板路是以中心广场为圆心,呈同心圆的形状串连着吊脚楼。而每一条“圆环”之间又有小路相通,所以不管在什么位置,都能够很快走到中心广场上。

    “哇,这个好漂亮!”邱鹿指着商铺里一条闪闪发光的银饰,眼睛里闪烁着惊艳的光芒。

    徐子戎被她拉着,认命地陪着大小姐东走西逛。他一只手被牵着,另一只手上还塞满了邱鹿买的特产和小吃,不可谓不忙。

    我视线一扫,忽然发现一栋吊脚楼的柱子上似乎雕刻着什么图案,因为年代久远已经黯淡了下去,几乎与木头同色。

    这些都是很好的素材,我相信越是平淡处越能彰显一个民族的文化之美,相反很多刻意为之的景物倒是南辕北辙”、画蛇添足。

    我赶紧举起相机,驻足拍摄。可不过是这么半分钟的间隙,等我回过头的时候,眼前哪里还有他们三个人的人影?

    应该是看什么都新鲜,跑远了吧。

    我微微叹了口气。这样也好,我一个人可以专心地拍摄一些我感兴趣的东西。

    我把相机挂在脖子上,拿手机给他们发消息,说我们在中心广场汇合。那里不管怎么走总能走到,是最好的地标建筑。

    发完消息,我看到另一处吊脚楼的木质结构似乎也有点意思,赶紧拿着相机上前去。

    这吊脚楼没有一处是现代科技,全靠传统的榫卯结构建成,不仅是有民族特色,对研究传统建筑也很有用处。

    我正拍着,突然没由来一阵心悸,那种被某种视线窥伺的感觉又毫无预兆地出现。我脊梁一麻,头皮发紧,打了个寒战,微微的酒意都消散了不少。

    我回头扫视一周,可周遭都是来往的人,似乎没有人有闲心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

    难道又是我的错觉?

    我放下相机,转身的瞬间,余光里瞥见在两栋吊脚楼的间隙里,一片藏青色的衣袍飞扬着落下,衣角的银饰在巧妙的角度里折射了一瞬间太阳的光芒。

    我顺着青石板路一路前行,看到什么感兴趣的就拍什么,顺道还给几个游客拍了照片。等到了约定汇合的地方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中心广场燃起了高高的篝火,“哔啵哔啵”地响,被一圈栅栏围住,避免有人太过靠近而被灼伤。人流也在不约而同地往中心广场涌,大家的目标出奇地一致,几条纵向通往广场的青石板路上全是人,有游客,也有苗家的姑娘和小伙。

    我选了一个靠前的看台坐下,查看着拍摄下的照片。我轻按按键,照片就一张张向后翻动。

    这些照片里以建筑和景物居多,有很浓的民族特色。我正快速地翻看着,忽然一张照片从眼前划过,我猛地一顿,赶紧又按了回去。

    照片里,吊脚楼静默地矗立在山坡上,木质墙体已经在岁月的风化下呈现出灰褐色。但引起我注意的倒不是吊脚楼。

    或许是巧合,我按下快门的那个瞬间,竟然有一个少年从镜头前走过,所以他竟被留在了照片里。

    少年侧脸出镜,皮肤白皙,鼻梁高挺,眼窝深邃,看得出是一副好骨相。他嫣红的唇衬得后面的吊脚楼都灰扑扑的,眼帘低掩着,看不出他的神色。

    我猜他应该是苗人,因为他留着及肩的半长发,编着繁复又精致的辫子,头上还坠着银亮银亮的苗饰。在照片的最下方,是他苗服的藏青色衣领,露出一点突出的喉结来。

    应该是他走得快,所以照片里我本来着意要拍摄的吊脚楼都被拍出了自然的虚化效果。

    说起来,这张照片应该是被拍废了,但我把手指点在“删除”的按键上,竟鬼使神差地迟迟没有按下。

    正在这时,广场上响起了高亢嘹亮的歌声,我也就顺势把注意力从相机转移到了广场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所有人都在宽阔的看台上坐定,把敞亮的广场给留了出来。只见两队身着苗服的男女从广场的两个入口鱼贯而出,男子在左,女子在右。他们都手挽着手,脸上笑容洋溢,嘴里还唱着苗家的情歌。

    “月亮出来亮堂堂,哟——”

    为首的女子亮开嗓子,声音高而不破,脆而不尖,仪态端庄大方。其余的女子则簇拥在她身边,笑吟吟地看着对面。

    很快又有一个穿着深蓝色苗服的男子越众而出,叉着腰应唱道。

    “不见阿妹心慌慌,哟——”

    苗族情歌歌词大都通俗浅显,热情奔放直抒对于心上人的情意。配上她们独特高昂的曲调,倒还真有几分大俗即大雅的味道来。

    对完情歌,一个年过半百的男人走上了广场中心。他那身苗服一看就与普通的苗服不同,上面刺绣精美,图案繁复,我认出了花鸟、蝴蝶、凤凰和枫树,还有些图案我实在不认识,想来是他们民族特有的图腾。他头顶着一顶硕大沉重的黑色圆帽,帽檐大到几乎可以把他的身子遮住,上面又装饰着贵重的银饰。

    这苗族男人气质老练沉稳,仪态大气威严,光是站在那里就让我们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凝聚在了他的身上,屏息静听他的话。

    “诸位贵客,欢迎来到硐江苗寨。今夜是我们苗族人游方结友的时刻,还未结婚的贵客们也可以参与进来,共襄盛会。”

    说完,他便微一鞠躬,转身离开。我听到坐在我不远处的一位老年人轻声对他身边的年轻人说:“那个是寨子里的苗王,他身上那件苗王服可值十多万呢!”

    年轻人们立刻稀奇地感叹:“苗王!听起来好厉害!”

    “是不是相当于村长啊!”

    “他有政府的许可吗?是寨民自立苗王还是政府任职啊……”

    一群人很快就七嘴八舌地开启了讨论,我听了一会儿,发觉没什么意思,便把视线挪回了广场上。

    此刻,广场上已经完全陷入了一片人声鼎沸,身着苗服的年轻男女,还有普通打扮的男女,都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苗族人天生一副好嗓子,即使混乱但歌声听起来也是美的。还有的已经开始了疯狂的“踩脚”仪式。

    这就是我们之前听安普说过的,如果男子大胆地踩了心上人的脚背,而心上人也回踩的话,就算是定情的仪式。

    不知道多少对男男女女,双手互握,弓着背瞄着对方的鞋子。男子们也一点儿不脚软,踩得好几个姑娘鞋子都掉了。

    而在这些疯狂的男男女女中,我居然看到了温聆玉、邱鹿和徐子戎他们三个的身影!

    邱鹿和徐子戎在拉着手踩脚,而一向内敛的温聆玉似乎也被气氛带动,和几个苗女挽在一起,跟着她们的脚步随意地舞动着。

    而在我发现他们的同时,邱鹿也抬眼看到了看台上的我。

    她眼睛一亮,推了推徐子戎,用手指着我的方向示意徐子戎快看。他们站在喧闹的人群中,我听不清他们说了什么,但我大概已经猜到了。

    因为他们不玩踩脚了,反而径直向我走过来。

    “李遇泽,快来!”邱鹿冲我招招手,好像在邀请我加入什么极有趣极快乐的活动似的。

    徐子戎则直接上前来,抓住了我的右胳膊:“阿泽,别坐在这里看啊!多好的脱单机会,哥们替你把握住!快走快走!”

    我本想拒绝,但一来徐子戎的力气实在太大,二来换个角度想想,亲身体验一次苗族的活动,沉浸式地体验风俗民情,或许也不失为探究民族特色的一种很好的途径。

    我被徐子戎拉着来到广场上,而邱鹿则不知道什么时候带着温聆玉过来了。

    “快来!可好玩啦!”邱鹿意味深长地瞅着我。

    温聆玉满脸通红,撩起眼皮看我时,眼波之中尽是欲语还休。

    我当然知道她的心意,也知道温聆玉极受欢迎,是很多人追求的对象。

    但却并不是我的。

    我一直以为我的回避会让她明白我的意思——毕竟当面拒绝一位女士是很不礼貌的行为,而且我也不想把我们这个四人小组的关系弄得太僵,至少现在不能——这样她会早点转移注意力,寻找她自己真正的缘分。

    我轻咳一声,说:“我去那边看看吧,我只带了一双鞋出来!”说完我便随意寻了个方向赶紧离开。

    只听到后面隐隐传来邱鹿安慰温聆玉和咬牙低骂的声音。

    “死直男!活该这辈子没有女朋友!哼!”

    可我还没走几步,忽然眼前一花,几个人就围了上来。原来是我急着离开,误入了一群歌舞的苗族男女中间。

    第4章

    偶然抓拍

    “阿哥来了你莫走,阿妹碗里有好酒!”

    几个苗女大胆地拦住了我,我定睛一看,为首的那个还很眼熟,不是给我倒拦门酒的阿黎又是谁?

    不知道她们是什么意思。这是想要带动游客一起互动呢?还是有其他的想法。

    我驻足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她。

    阿黎生得极美,连号称“系花”的温聆玉在她面前也要逊色三分,而刺绣精致的苗服穿在她身上更添了几分风情。她也胆大直白,走上前来一双眼睛一转不转而看着我,眸中眼波流转,仿佛盛着一汪清泉似的。

    说一句美得不可方物也不过分。

    被这样一个美人含情脉脉地望着,只要是一个正常男人,很难不动心的。

    但之前就听安普说过,苗族的规矩多,若是在这里惹下情债,只怕这辈子都很难脱身。

    我清了清嗓子,说:“阿黎小姐……”

    “快来啊!好好玩!”

    “踩啊!踩脚!”

    我还没说完,一连串的嬉笑声就刺在身边,原来是邱鹿拉着徐子戎和温聆玉闯来,另外还有几个看样子也是游客的男女一边踩脚一边向着我们这边跌跌撞撞地冲过来。

    场面登时就变得有些混乱。

    但我竟奇异地松了一口气。

    他们嬉笑着冲上来,已经完全脱离了习俗的范畴,将这当做了一场游戏,男生踩女孩子的鞋,女生又抱成团互相防卫。推推挤挤,闹做一团。

    我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人,到处都是他们闹腾腾的笑声。

    不知谁一推,离我不远的温聆玉陡然前倾,重心失衡,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一冲,眼看着就要跌倒!

    我下意识两三步上前,一把扶住了她。

    温聆玉犹自惊魂未定,牢牢地掐着我的胳膊。过了一会儿,她应当是站稳了,但手却没有松开,反而是从我的胳膊往下滑,一路滑到小臂上。

    现在是初夏,天气将热未热,我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所以她的动作穿过薄薄的布料,清晰地透到我的皮肤上,引起阵阵酥麻。

    我垂下头,对上温聆玉充满期待的眼神。

    “……”我抽开手,说:“这里太混乱了,我们去看台吧。”

    温聆玉的眼里有失望的神色一闪而过,但她抬起头时脸上已经扬起了笑脸。

    “好啊。”

    广场很大,现在人有很多,我在前面开路,温聆玉则跟在我身后。时不时就有狂欢的人撞到我面前来,我都护着挂在脖子上的相机,小心地避开了。

    好不容易来到看台,我感觉自己就像是去打了一场仗似的。

    温聆玉坐在我身边,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广场上的狂欢之后,又转过头,深吸一口气,说:“李遇泽,你今天拍了很多照片吗?我可以看看吗?”

    我点头答应,但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想到了那个偶然间落入镜头里的那个苗族少年。

    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在这广场上。

    那就是一个偶然抓拍,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干脆地把相机从脖子上取下来,调好了相册模式递给温聆玉。

    温聆玉笑着接过,细白的手指触到了我的,又很快缩了回去。

    “你的拍照技术真不错,都赶上专业摄影师了。”温聆玉头也不抬,细声细气地说。

    任何人听到别人的夸奖都是欢欣的,我心里得意,却还是说:“也就看得过眼而已。”

    温聆玉忽然说:“回学校之后你可以帮我拍写真吗?我刚好想约拍呢,这不是现成的摄影师被我撞上了。”

    我一愣,说:“到时候再看吧,如果有时间的话……”

    “咦?”温聆玉翻动的手一顿,我的心也跟着一顿,视线扫去,正好是那张偶然抓拍的照片。她说:“怎么还拍到了路人?哈哈,李大摄影师,你也有失误的时候!”

    我扯着嘴角笑了笑。

    “我帮你删了吧,这张应该是废片吧?”

    说着,她抬起眼,征求我同意。

    我说不出拒绝的理由。毕竟我们出行的目的是调访民俗风情,而这张照片很明显偏题了。

    我故作无意地点点头:“好啊。”

    温聆玉手指轻触屏幕。

    删除,确认删除,已删除。

    那张我诡异地没有删掉的照片,就这么被她给轻而易举地删掉了。

    心里竟隐隐有些失落。

    我这是怎么了?

    温聆玉很快就看完了照片,她把相机递给我,忽然目光一凝,直直地盯着我的脚下。

    我心里疑惑,接过相机后顺着她的目光看去——

    只见右脚的白色运动鞋上,竟印着半个异常清晰的鞋印!

    那鞋印的图案很明显不是工厂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鞋底惯有的。那是一只很秀美的展翅欲飞的蝴蝶,旁边似乎还有花朵,但没有印完整。

    我心中一动。

    什么时候被踩上去的?我竟一点都没有察觉到。刚刚在广场上太过混乱,不知道多少人从我眼前走过,有游客,也有苗人。

    或许是哪个不小心,轻轻地踩了我一脚也不一定。

    我倒并没有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哪个姑娘偷偷看中你了,给你留了个信号。”温聆玉抿着唇,笑着说:“你看起来很受欢迎啊,上午那个拦门的阿黎看起来也很喜欢你。啊!她就在下面看着你呢!”

    我下意识看去,果然与美貌的苗女对上视线。她被我发现也不羞恼,反而热情大方地眨眨眼。

    我说:“我们来这里不是旅游的,也不是谈恋爱的。早点帮叶老师完成搜集整理,我们也可以早点回学校去。”

    温聆玉闻言,捂着嘴笑起来。

    我不由问:“怎么了?”

    温聆玉细声细气地说:“难怪他们说你是钢铁直男最难搞,你是一丁点恋爱细胞都没有吗?”

    “他们是谁?”

    “所有人。”温聆玉轻声说。

    我不说话了,她也没有再开口。我们就这么忽然陷入了尴尬之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掏出手机一看,已经快九点了,而邱鹿还和徐子戎拉着在广场上。邱鹿的鞋被踩掉了一只,正一脸不高兴地抬着脚,而徐子戎则认命地替她把被自己亲自踩掉的鞋给穿上。

    我后知后觉地想起来我没有吃晚饭,肚子已经感受到了饥饿。而他们两个还不知道要玩闹到什么时候去,我低声对温聆玉说:“我们要不要先回去?他们玩尽兴了自己会回去的。”

    温聆玉很温和地点点头,起身随我往出口走。

    回到客栈里,温聆玉回了自己房间,而我找老板点了一份面。老板是个年轻小伙子,很热情,不仅给我端了面来,还带了一小碟雪白的糍粑。

    “这是我们自己打的糍粑,糯着呢!阿哥你试试!”

    他的普通话可比安普标准多了,至少不会语序颠倒了。

    我尝了一口,确实还不错,比了个大拇指,和老板攀谈起来。

    “老板,你不是苗族人吧?”

    老板露出惊讶的神色:“这都能看出来?”

    我笑笑,说:“虽然你穿着苗服,但口音像是北方的。”

    “哎哟!大兄弟你是真厉害!我还以为我呆了这么几年,没什么口音了呢!”老板像是遇到老乡一样,一坐下来就打开了话匣子,诉说着他这些年在苗寨里的种种不易。

    这几年旅游业兴起,很多年轻人都计划去自己喜爱的地方做些小生意,过悠闲慢节奏的日子。客栈的老板前几年来到了硐江苗寨,被美丽的风光和热情的人文打动,当即决定在这里长住。

    “老板,我向你问些事情。”

    一番话说完,豪爽的老板就差和我称兄道弟,一听赶紧拍拍桌子,扬着手说:“兄弟有什么事情尽管问!老哥我知道的肯定都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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